开县强调五大保障,确保农普圆满成功
开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题会议于2006年10月11日顺利召开。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和各街道办事处主任参加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农普领导小组组长陈彩范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特别强调县内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五大保障”,确保农业普查圆满成功。
一、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务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农业普查领导班子及其办事机构。行政一把手是农业普查的第一责任人,要多过问,多检查,多督促,及时解决实际问题,县农普办要及时派出督查组,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的指导,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分级负担普查经费的要求,积极筹措落实普查经费预算,保证农业普查必备的工作经费开支。
三、宣传保障。全县大规模的宣传安排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其中2006年12月为普查宣传月。县级各有关部门要以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大会为己任,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宣传农业普查的目的意义,特别是开县电视台、《开州》报要无偿宣传报道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县内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面,使广大干部群众人人知晓、户户明白。
四、法律保障。农业普查是法定的政府行政行为,必须把依法普查作为农业普查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各普查对象必须如实申报提供普查资料。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质量控制保障。普查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要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普查工作,实事求是开展普查,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信。要建立完善数据质量责任追究制和监控制体系,保证普查数据经得起群众审视和实践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