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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主管全县内资和外资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严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工商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除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外)等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监督检查全县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交易违法违章案件;监督管理经济合同,鉴证经济合同,确认无效合同;依法对全县商标统一注册和监督管理;确认广告经营单位的经营资格,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查处虚假违法违章广告: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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