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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伙 企 业 登 记 注 册/注 销
一、开业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合伙协议(可以参照我局制定的参考格式拟定);
  5、出资权属证明;6、经营场所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批准文件。
  二、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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