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县司法局结合实际,根据年初深入开展“大学法”活动的实施方案,把8月份作为“大学法”活动强化学习月,确保“大学法”真正取得实效。 ——强化学习,提高学习质量。一是制定学习时间表“定时学”,根据学习时间表,各自合理安排业务工作,每周一、三、五下午3点准时在会议室集中学习,每周二、四的下午在机关进行自学,确保充足的学习时间;二是选好学习篇目“定量学”,除集中学习篇目外,每人另外选出20个学习篇目进行自学,丰富“大学法”学习内容;三是轮流安排“辅导学”,从领导到科室人员,每人主讲一课,进行辅导学习。 ——座谈讨论,交流学习心得。通过领导成员带头、全员参与的方式,谈“大学法”的重要意义、学习方法、心得体会,重点讨论学习如何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何运用所学,推动各项工作。 ——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一是督查参学情况,凡旷学、迟到、早退一次罚20元并通报批评,保证100%参学率;二是督查学习记录情况,并重点检查自学篇目的记录情况;三是以领导班子和各科室为单位,相互进行抽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8月底,组织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实行闭卷考试。通过考试查找学习差距,对学习优异者进行表扬;对考试不及格者,将要求进行补课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