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 农业 林业 畜牧 交通 旅游 移民 环保 药监 水利农机 国土房管 城乡建设 人事人才 发展与改革 农业综合开发
科技 教育 文化 体育 商贸 金融 物价 法制 档案 医疗卫生 劳动社保 工商管理 机构编制  地方税务 民政 统计
栏目列表
法制建设
(本栏目由司法局维护)
  部门职能职责
  办事指南
  政策法规
  法制建设
  法律援助
  工作动态
  公开电子信箱
您的位置:首页>>部门共建栏目>>法制建设>>工作动态>>正文

开县司法局出实招确保“大学法”取得实效
开县司法局出实招确保“大学法”取得实效
 

  今年来,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广泛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县司法局结合实际,根据年初深入开展“大学法”活动的实施方案,把8月份作为“大学法”活动强化学习月,确保“大学法”真正取得实效。
  ——强化学习,提高学习质量。一是制定学习时间表“定时学”,根据学习时间表,各自合理安排业务工作,每周一、三、五下午3点准时在会议室集中学习,每周二、四的下午在机关进行自学,确保充足的学习时间;二是选好学习篇目“定量学”,除集中学习篇目外,每人另外选出20个学习篇目进行自学,丰富“大学法”学习内容;三是轮流安排“辅导学”,从领导到科室人员,每人主讲一课,进行辅导学习。
  ——座谈讨论,交流学习心得。通过领导成员带头、全员参与的方式,谈“大学法”的重要意义、学习方法、心得体会,重点讨论学习如何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如何运用所学,推动各项工作。
  ——督促检查,确保学习效果。一是督查参学情况,凡旷学、迟到、早退一次罚20元并通报批评,保证100%参学率;二是督查学习记录情况,并重点检查自学篇目的记录情况;三是以领导班子和各科室为单位,相互进行抽查,确保学习取得实效。
  ——组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8月底,组织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考试,实行闭卷考试。通过考试查找学习差距,对学习优异者进行表扬;对考试不及格者,将要求进行补课学习。


© 2003-2006 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