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三个重点”,增强移民资金监管针对性
第一,突出抓好对资金补偿过程的监督管理。对移民资金补偿严格按照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对象、计划资金、执行结果,以村民组为单位进行张榜公布等办法接受移民的监督。对规定范围内的项目收费,经县政府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实行“一个窗口、一张票据、一个流程、一个标准、一个帐户”的办法收取。
第二,突出抓好移民工程建设过程中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对使用移民资金的新城基础管网、市政设施设备、园林苗木、天然气迁建管道、环境监测器材等项目都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增强移民工程在设计、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公开性和公正性。
第三,突出抓好重大移民项目建设管理。在重大移民项目建设上,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低价中标、工程担保”三项制度,实行“无标的招标、有标的评标、合理低价中标的管理办法,节约移民资金,防止腐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