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决定
开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夏郑峰所作的《开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我县自1999年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以来,效果明显:项目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推动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基础。但是,我县农业综合开发面临着任务重、开发难度大、投入不足、后续产业发展较慢、基础设施建后的维护管理需要加强等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搞好农业综合开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业综合开发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农业的重大决策,是改善农业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举措。我县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农业综合开发作为实施“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方针的重要措施,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重大突出问题;要进一步强化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从县、乡镇到项目实施村社的农业综合开发管理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勤奋、廉洁、高效的农业综合开发队伍,层层落实责任,从上至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把为农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更大成效。
二、科学规划,突出重点
要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总体布局,重点建设”的思路,把规划中低产田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与产业布局、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规划的科学性、连续性和实效性,避免开发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无序性。
农业综合开发要突出重点:一是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抓好以改造中低产田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群众出行道路、人畜饮水等设施的建设;二是结合盘大盘强骨干产业,对市场潜力大、产品竞争力强的生产基地和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以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三是大力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其加快发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四是项目尽量向移民后靠安置集中地区倾斜,促进移民安稳致富;五是加大农业科技成果在项目区的转化和推广力度,加强农民技能和实用技术的培训,提高项目区农产品的商品率和优质品率;六是进一步探索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路子,拓展农业综合开发领域。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入
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是关键。县政府要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有关政策规定,将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并按照“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要求,加大支农资金的整合力度,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作为整合农业项目资金的平台,整合水利、国土、交通、移民、农业、林业、扶贫等支农资金,努力提高资金投入的整体效果;要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的金融杠杆作用,加大信贷资金的投入力度;要制定优惠政策,搭建融资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国家投入的激励作用,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农民筹资投劳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采用“八步工作法”和“一事一议”等办法,引导项目区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确保投入足额到位。
四、严格制度,强化管理
要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理、资金项目公示和县级财政报账等制度;项目法人、相关乡镇、村社的干部和社员代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项目资金和工程质量管理,把为农民办的好事进一步办好;要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建立和完善工程设施占用、损毁赔偿等建后管护制度,确保建成后的项目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五、形成合力,加强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要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的监督,通过听取政府汇报、组织代表检查或视察等方式,督促政府搞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促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