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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关于余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府人〔2007〕69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余中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2007年12月21日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余中为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

  康美春为开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王署清为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崔德政为开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夏先坤为开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何智为开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因机构更名,余中、康美春、王署清三名同志的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免去

  谭福生的开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限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工织部,县人事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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