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府人〔2008〕4号
开县人民政府
关于廖军任职的通知
开县公安局:
经2008年1月29日县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任命
廖军为开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法院,县检察院。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