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 农业 林业 畜牧 交通 旅游 移民 环保 药监 水利农机 国土房管 城乡建设 人事人才 发展与改革 农业综合开发
科技 教育 文化 体育 商贸 金融 物价 法制 档案 医疗卫生 劳动社保 工商管理 机构编制  地方税务 民政 统计
栏目列表
财政
(本栏目由财政局维护)
  职能职责
  领导分工
  办事指南
  公共财政
  政府采购
您的位置:首页>>部门共建栏目>>财政>>公共财政>>正文

温泉镇“六措施”着力打造村级阳光财务

  今年以来,温泉镇着力打造阳光财务,推进了村内民主进程。 一是明确支出审批权限。规定凡是村级财务支出,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审批;  二是强化村级财务公开。要求各村必须每月都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三是实行限额管理。根据村的规模和村级收入情况,对村级会议费、办公费等作出限额规定,从严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四是实行备用金制度。要求村级所有资金必须进入乡财务管理办公室,并按规定领取备用金,严禁现金坐收坐支;五是严格报账制度。各村每月一次到经管站报账,经管站从严把关,对白条、手续不全等不规范的票据坚决进行清退;六是加强财务审计工作。乡审计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村进行财务检查,专项审计依具体情况而定。(彭帮翠)


© 2003-2006 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