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长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个人简历:1981.09—1983.08 四川统计学校学习; 1983.08—1993.05 四川省开县统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 1993.05—1996.04 四川省开县汉丰镇副镇长,新城建设管委会副主任; 1996.04—1999.01 重庆市开县南门镇党委书记(其间:96.04—97.05同时主持南门镇政府工作;95.07-97.12四川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在职大学学习); 1999.01—2001.01 重庆市开县建委副主任,新城建设管委会副主任; 2001.01—2002.03 重庆市开县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2002.03—2003.03 重庆市开县建委主任、党委书记,新城建设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03.03—2003.05 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建委主任、党委书记,新城建设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2003.05—2004.04 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建委主任、党委书记,新城建设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4.04—2004.12 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新城建设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 2004.12—2005.06 重庆市开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新城建设管委会主任、党委副书记,行政学校校长; 2005.06—至今 重庆市开县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党组副书记,新城建设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行政学校校长。 分管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移民、人事、编制、保密、公安、司法、法制、兵役、信访、城市规划、城市建设、行政学校、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联系人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