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暨县政府2008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例会上的讲话
县政府副县长 幸昆仑 (2008年1月21日)
同志们: 县政府召开今天的会议,是为了传达全国、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总书记在十七报告中指出:安全生产和其他一些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仍然较多。1月1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上,国务委员周永康指出,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四个主要问题:一是事故总量仍然偏大;二是安全隐患仍然突出;三是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四是工作落实仍不到位。我县去年的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但各类事故仍然不断,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了较大的损失和伤害。对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对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对照我县安全生产的现状,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紧迫感,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讲正气、讲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职,保一方平安。 二、突出重点部位,严格监管 抓好今冬明春的安全工作,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煤矿安全方面。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确保关闭整合的煤矿关闭到位。县经委要监督煤矿严格执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综合治理方针,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责令停产整顿。要加强节后复产监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允许复产。同时强调一下,个别乡镇对打非的职责很有异议,认为这是经委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乡镇只有报告的责任,这是大错特错的。各产煤乡镇一定要按照县府发[2007]23号文件要求,建立专兼职“打非”队伍,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开采和经营煤炭产品行为。相关乡镇街道、经委、国土、公安、安监、工商、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小煤窑的打击力度,严防非法开采现象死灰复燃。 第二,道路交通监管方面。交通、公安等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安全各项准备,制订科学的春运安全工作方案,确保春运安全有序。交通局、交警,在春节前务必对客运运输企业、车辆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督促汽车客运车站加强“三危品”检查,加强宣传。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各项措施,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活动。各乡镇街道、交通、交警等部门一定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厉打击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行车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城区的交通安全问题,交警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设置警示标志、增加红绿灯、安装减速垫等等,效果不错,希望在春节和两会期间进一步加强管理。 第三,建设施工监管方面。建委、交通局、新城管委会、水务局、移民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新城建设工地、旧城拆迁工地、在建和已投入使用的桥梁、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进行停工整顿,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特别是移民拆迁房,近段时间已发生多起事故,移民局、安监局等部门要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校园安全方面。要全面落实公安部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对中小学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禁止“三无车”、报废车、农用车接送学生,禁止将学生与货物混装。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用于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在中小学复课前,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对校园内外小卖部、饮食店、伙食团等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开展定期巡查,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 第五,烟花爆竹监管方面。安监局牵头,公安、工商、质监、交通、供销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分工合作,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责任不落实、排查治理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等现象发生。进一步深化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监管力度,既要保燃放,又要保安全,严防烟花爆竹燃放事故的发生。 第六,非煤矿山监管方面。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采矿许可制度,严厉打击乱采滥挖、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非煤矿山安全技术标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实施责令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直至暂扣、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对非法开采行为,国土局要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加大打击力度。 第七,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要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强重点品种监控。县商委要对加油(气)站组织一次全面检查,人口密集的加油(气)站要重点检查。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停止营业。有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全县的天然气管道,天然气公司要组织开展排查,消除隐患,相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第八,消防和公众聚集场所安全方面。要把商场、宾馆、饭店、医院、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应急照明、防火设备设施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三合一”、“多合一”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整改措施不落实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演出、登高、焰火晚会、商业促销等活动必须坚持审批制度,作好安全预案,严防安全事故。 第九,水上交通监管方面。交通、海事等部门要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各种所有制有船单位严加监管,落实业主责任。继续深化采砂船超载专项整治,加强渡口、码头现场监管,落实“一对一”监管措施,严禁渔船、自用船非法载人现象,加强禁航区域的监管,严厉打击禁航区域的客运、货运行为,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三、强化措施,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两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领导班子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地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改进作风,深入一线,带头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班子成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管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必须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预防和自救体系,认真检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强应急队伍,装备建设和物资储备,进一步加强预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第一时间组织施救。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情况下安全生产作业规定,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 (二)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标语、板报、横幅、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坚持不懈地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各乡镇街道、交警要在各场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要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乘坐三无车、超载车、超速车、货车的危险性,自觉抵制非法客运行为。交通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农村客运的问题。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结合县政府2007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要求,立即制定今冬明春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一般性隐患和问题要当场责令进行整改;较严重的隐患和问题,要正式发出整改通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督促有关单位建立隐患整改责任制,隐患不排除,不能恢复生产或经营;对一时不能治理的重大隐患,在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要实行县、乡、村、社四级联合监控,确保万无一失。 (四)加强督促检查。政府督查室、县安监局、县监察局要组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组,分赴各地开展督促检查。督查工作小组督促检查的工作重点是:一是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县属重点企业对本次会议贯彻落实情况;二是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属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三是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属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制落实情况。县政府督查组主要负责督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属重点企业。同时,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也要组织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所辖区和行业的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逐级抓落实。对重大隐患将,县安委会将实行挂牌整治,各乡镇街道、县政府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亲自抓,挂牌督办。 (五)加强应急值守。要严格24小时值班、安全事故专报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领导同志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报告工作。会后,安委会办公室要制作一套表格发下去,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监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详实记录下来,定期向县政府督查室报送一次,同时抄送安委会办公室。因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不作为或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安全事故的,尤其是在节日及两会召开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追究责任。(《工作通报》200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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