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考于6月7、8、9日举行。普通高考是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是政府行为,体现国家意志,是为国选才的大事。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力以赴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工作万无一失的通知》(渝招委发〔2008〕18)要求,按照科学、公平、安全、准确、规范的考试原则,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平安高考”,确保我县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考工作顺利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高考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遵守国家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秩序。 二、考点大门前严禁摆摊叫卖,非考试工作人员严禁进入考点警戒线。 三、任何人不得在考点附近大声喧哗,燃放鞭炮,播放高音喇叭。 四、考点路段来往车辆要服从交警指挥,不准鸣按喇叭。 五、歌舞厅、卡拉OK厅、迪吧、音乐茶座、录像场等娱乐场所,必须加强音响外排管理,特别是午休时间及夜晚10点后,要严格控制音响,不得影响考生休息。 六、考生食宿的旅馆、招待所必须每天对考生食宿环境进行消毒,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严禁任何人进入考生食宿点寻衅滋事。 七、对扰乱考场秩序,影响考生安全,妨碍考场人员执行公务,侵犯考场工作人员和考生人身权利的行为,以破坏社会治安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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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八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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