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文件
开县府人〔2008〕27号
开县人民政府关于曾代伟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2008年8月6日第3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曾代伟的开县市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二○○八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事 免职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委、室、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