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县府办发〔2008〕170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开县库区四期蓄水库底卫生清理保洁工作的通知
各移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长江三峡水库四期蓄水库底卫生清理保洁工作,根据《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开县实际,现将三峡工程开县库区四期蓄水库底卫生清理保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保洁工作 做好长江三峡水库四期蓄水库底卫生清理保洁工作,在三峡水库蓄水前有效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是确保三峡工程按期蓄水和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各移民乡镇(街道)、县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三峡水库蓄水前实施保洁工作的重要性和保洁工作不到位带来的危害性,努力克服“重清理、轻保洁”的思想,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真正将库底卫生清理保洁工作做实、做细。 二、加大宣传,提高群众保洁意识 各移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等媒介的作用,采取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保洁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广大群众的保洁意识,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保洁工作。 三、建章立制,规范开展保洁工作 全县卫生清理保洁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和“谁污染、谁清理”、“污染一处、清理一处”的原则,在县疾控中心的技术指导下,严格按照《长江三峡水库库底卫生清理技术规范》进行。各移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保洁工作相关制度,认真规范地开展好保洁工作,切实加强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四、强化督导,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各移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清理保洁工作职责要求,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县移民局、县卫生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全县保洁工作的督查和指导,确保保洁措施和责任落实。县上将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全县卫生清理保洁工作进行督导,并对督导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保洁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卫生 库底清理Δ 保洁Δ 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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