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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县2008年妇女儿童工作要点的通知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开县府办发〔2008〕174号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县2008年妇女儿童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县2008年妇女儿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党派团体  妇女  儿童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28日印发

开县2008年妇女儿童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做好“两纲”、“两规划”实施工作,确保妇女儿童工作各项目标如期完成。根据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08年妇女儿童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办发〔2008〕21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2008年妇女儿童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胡锦涛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314”总体部署为导向,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以突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实施的重难点指标,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努力提高妇女素质,加强儿童教育,推动我县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措施,努力推进发展规划重、难点指标的实施
  1.继续加大女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继续抓好培养选拔女干部特别是女领导干部工作,努力为优秀女干部脱颖而出创造有利条件。在配备干部时要继续坚持男女干部条件相同时,优先选用女干部;干部职数缺额时,优先考虑女干部;调整、组建新班子时,优先配备女干部,不断增加领导班子中女性人数。进一步加强女后备干部的队伍建设,加大正职女后备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努力实现后备女干部不低于后备干部比例的30%;要加大基层女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村(居)委会中女性干部比例。
  2.进一步解决女性就业问题。女性就业问题既是发展规划的重难点指标,也是事关民生的社会问题。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拓宽妇女就业渠道,加强对女性就业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女性就业率。加大对农村妇女就业技能培训力度,有效促进农村妇女就业;进一步建立保护妇女平等就业的劳动管理机制,依法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机会,坚决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为广大妇女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切实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工作,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对贫困儿童的帮扶力度,有效控制中小学儿童辍学率。2008年,继续将小学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进一步解决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问题,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大力关注留守儿童教育问题,逐步探索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工作长效机制,为农村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提供制度保障;加强家庭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功能,提高家长养子教子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村社、社区以及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形成党政统筹、部门齐抓共管、社会扶助关爱的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格局。
  4.进一步改善农村妇幼卫生条件。借助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个平台,加大对农村妇女儿童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切实增强农村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改善农村妇幼保健条件;继续实施“降消”项目,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农村婴儿死亡率和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改善生殖健康状况,提高流动育龄妇女的生殖保健服务质量;加强健康科普知识宣传,切实做好妇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
  5.进一步加大婚前医学检查力度,控制出生人口缺陷。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广泛社会宣传,提高群众对婚检重要性的认知和自觉婚检意识;进一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的服务质量,确保婚检工作发挥实效;采取有效措施对出生缺陷进行干预,围产儿出生缺陷率控制在10‰以内,争取启动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6.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依法规范妇女就业、劳动保护、婚姻家庭、儿童教育等方面的权益保护工作;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企业用工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使用童工、损害妇女劳动权益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维权网络作用,深入开展“打拐”、“扫黄”、及“农村幼女性侵犯”、“家庭暴力犯罪”等各种侵害妇女儿童违法犯罪活动,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7.进一步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环境。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搞好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改水工作,开展洁净新家园环境整治和城市绿化、净化、美化工作,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加强发展规划监测统计、评估工作
  县妇儿工委办公室和统计部门要按照市妇儿工委和市统计局的要求,做好性别统计工作,完善我县性别统计数据库,为发展纲要指标数据的收集和应用奠定基础;进一步完善发展纲要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和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加强对发展纲要的监测统计工作指导,统一统计口径,减少漏报、误报现象,确保各项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县妇儿工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规划实施状况的监测评估工作,为政府推进发展纲要各项目标提供决策依据。
  三、保障措施
  (一)纳入政府规划,整体推进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对发展规划指标进行具体梳理,把实施发展规划责任指标列入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抓好工作安排,集中力量开展1至2件有特色的工作。
  (二)加强督导,形成合力
  妇儿工委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加强协调督导,建立年度述职报告制度和通报制度,并纳入政府年终目标考核进行扣分,根据各单位考核情况进行排序,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由县政府有关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切实把明确职责,加强协调督导从制度上予以保障,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形成合力,有效落实。
  (三)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干预措施
  目前,发展纲要实施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县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发展规划监测评估的结果,结合实际,深入基层开展对发展规划实施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部分重点、难点指标的专项调研分析,提出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策略措施,并积极协助政府实施,促进这些指标的突破。
  (四)强化宣传,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社会环境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发展事业和妇女儿童工作,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宣传重要内容,扩大对发展纲要以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坚持向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行宣传,提高其性别意识和对妇女儿童工作的主体意识;坚持向广大女性进行宣传,将宣传内容纳入党校尤其是女干部培训班以及农村妇女素质学校、计生婚育学校等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提高女性自我发展意识;坚持向广大群众宣传,进一步提高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认识,努力为妇女儿童生存、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加大投入,确保重、难点指标取得突破
  各地各部门要继续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加大对纲要(规划)实施的资金投入,要特别加大对实施纲要(规划)中的重、难点指标的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卫生事业的投入,努力改善农村乡镇卫生院条件和农村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加大对农村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的救助力度;加强对农村贫困失学儿童救助和贫困儿童危重疾病的救助。
  (六)完善机制,努力推进全县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两纲”、“两规划”目标任务分工,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及时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人员、经费、政策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妇儿工委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综合能力,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新的思维,不断开拓创新,切实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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