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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委:完善五项评价制度 推进办学质量提升
一是完善学校综合考评方案。使评价更加尊重学校基础和条件,体现公平公正;更加突出育人质量的核心要素,增强导向性;更加重视学校特色,体现发展性,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优质发展;同时,改革中小学质量抽测办法,在抽测所有中心校的基础上,随机抽测1所村校,增加抽测内容。
二是完善进修校工作评估办法。对进修学校工作评估考核实行“三挂钩”:与全县中小学教育质量提高的程度挂钩;与师资培训质量和名校、名师、优秀教师增长的数量、质量挂钩;与全县教育科研和教研开展情况挂钩。
三是完善学生评价方式。结合初中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对学生品行、学业、习惯、特长和综合能力进行多元化评价,并重视评价结果运用,对学生进行多层面、多类别的表彰奖励,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四是完善教师工作评价制度。对教师工作和教学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客观评价。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评价,要注重结果与过程结合、出口与进口结合、整体提高与优生培养结合,激励教师不断进取。
五是完善高中教育考核办法。以“入口”看“出口”,逐校制定高中学校综合考评目标,实行“一校一标”的目标管理办法;注重学生特长和创新发展,对高中阶段奥赛等竞赛获奖师生予以奖励。(县教委 黄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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